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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什么是家庭财产?

此文章帮助了401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登记结婚到离婚之间的一段时间内。登记结婚的时间是以双方去民政部门办理的日期为准,而不是双方办理结婚宴席的时间。

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即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六)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二、什么是家庭财产

所谓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各自所有财产及全体家庭成员或部分家庭成员共同所有财产的总和。如家庭成员全体共同投资兴建的房屋,家庭成员共同继承未分割的房屋,家庭经营的农业、副业、工商业所得的收益及以共同收益购置的财产等。

家庭财产的外延、范围要比夫妻共同所有财产广泛,既包括夫妻个人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又包括夫妻之外其他家庭成员个人所有的财产以及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

未成年人通过继承、受赠、获得奖励、因人身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金等属于其个人财产,父母作为其监护人享有管理权,但不能视为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需要分割的无疑仅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对于有夫妻之外家庭成员的家庭财产首先应当析产,将夫妻共同财产从家庭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后再进行分割。对于确实难以查清的家庭财产问题,可以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财产案件处理后再恢复离婚诉讼。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如果存款账户内有单位资金,有排除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性。比如出纳,可能因为单位操作的需要,有部分资金通过其名下的账户流转。若能证明,则该账户钱款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单位是不能这样操作的,违反了会计制度,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单位违规,而使该财产权属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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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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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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