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婚姻问题,拔打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婚姻律师  >  离婚财产  >  离婚房产  >  什么情况下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什么时候提出?

什么情况下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什么时候提出?

此文章帮助了430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应当明确,婚姻法是保护的是合法婚姻,精神损害赔偿是对婚姻中无过错方的一种保护手段,一种经济补偿,同时是对过错方的一种惩罚措施,一种经济制裁。因此,合法婚姻的存在是提出损害赔偿的前提条件。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合法婚姻是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经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的婚姻。根据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的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以及其它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同居关系或者非法同居关系都不属于婚姻法上的合法婚姻,其双方当事人无权提起损害赔偿请求。

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在离婚时,如遇一下清醒,对导致离婚的过错方无过错方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实施家庭暴力的(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制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二、什么时候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婚姻法46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离婚的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一般情况下,离婚后谁带孩子,同等条件下,房子就会判给谁。但如果房子上有贷款,主贷人又不是您,法院在判决房子归属时,还要考虑银行的意见。对银行来说,离不离婚,谁得到房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房子上的贷款能不能及时归还。如果您的收入相对还贷本息来说有差距,恐怕难以拿房。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婚姻律师推荐

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手机:15810716153(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离婚房产相关咨询

离婚房产相关资讯

北京婚姻律师咨询电话

15810716153(同微信)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婚姻法律咨询服务。

离婚房产相关文书

离婚房产相关协议

法邦婚姻律师为您提供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离婚后房产过户手续,离婚房产分割过房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婚姻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婚姻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