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婚姻问题,拔打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南宁婚姻律师  >  离婚办理  >  离婚证据  >  离婚案件中短信能否成为证据,短信有什么效力?

离婚案件中短信能否成为证据,短信有什么效力?

此文章帮助了2423人  作者:南宁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离婚案件中短信能否成为证据?

离婚案件中短信作为当事人证据的情况相当普遍。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手机短信作为诉讼七大类型证据之外的新类型证据正逐渐被摆在法庭上接受法官及当事人的质询,手机短信的证据效力已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而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使用,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无明确的规定。

二、离婚案件中短信有什么效力?

对于短信的效力认定,法院目前还没有形成普遍的认识,一般内地法院很少就此作出代表性的判决。《人民法院报》曾于去年刊登过一个判例,认定短消息可以作为定案的证据之一。随着手机的普及,法院不得不研究短信作为证据效力的法律理论和实践问题。手机短信与电子邮件不同,手机短信具有真实性、客观性、不易修改性、闪存的封闭性特点,同时短信内容不容易被攻击。一般的手机功能是不能修改短信内容的。此外,手机短信具有关联性,表现在二个方面。其一,每个手机号码只能在一个收发,有发信人的手机号,有时间,有内容,有的还有姓名,通过短信内容查到手机号码,具有涉案关联性;其二,两个号码收发指定,具有对应性。从手机短信的合法性来看,要通过合法的入网手续或卡,办了手续后,合法使用,收到短信是合法的。因此,符合下列情况,法院还是有依据将短信作为有效证据的:

(1) 保护手内短信不被删除;保存好,手机内容有一定的储存空间;

(2) 固定下来,公证处的人员公证一下,摘成书面文字,进行公证,多数情况下,公证证明是被法院采纳的。

(3) 诉讼时,交给法院,法院当场制成笔录。办公证时,注意保存手机型号,品牌,这样可以证明手机内容是无法修改的,这个一定要公证。

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使用,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无明确的规定。实践当中,是否可以将手机短信作为证据还没有形成普遍的认识,由于当事人经验不足,无法评定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来使用,因此,最好咨询实践经验丰富的律师,请他从手机短信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等方面综合认定。

南宁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离婚案件中,短信被越来越多的当事人作为证据来收集,尤其是暧昧短信。收集该类证据时,可以在接收信息者未将短信删除的情况下,直接将此信息予以存储,并将手机封存。然后,最好到公证处进行书面公证;还可通过运营商将对应的手机短信的发送时间、号码、内容打印后签字盖章以备用。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南宁婚姻律师推荐

南宁婚姻律师
南宁婚姻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主任、招募南宁资深婚姻家庭律师
南宁电视台法治节目嘉宾律师
手机:15810716153(同微信)
地址:广西省南宁市

离婚证据相关咨询

离婚证据相关资讯

南宁婚姻律师咨询电话

15810716153(同微信)
南宁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婚姻法律咨询服务。

离婚证据相关文书

离婚证据相关协议

法邦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婚外情取证,离婚出轨证据,离婚证据搜集,离婚调查取证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婚姻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婚姻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