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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向下落不明人提起离婚诉讼么,提起诉讼的程序怎样

此文章帮助了385人  作者:淄博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能向下落不明人提起离婚诉讼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一般公民夫妇间一方没有音讯另一方申请离婚的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从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与家庭断绝通讯关系已满两年的,经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可判决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定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准予离婚:……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二、向下落不明人提起诉讼的程序怎样

有的夫妻一方外出打工,或者夫妻发生争执后离家出走去向不明的,另外一方想要和其离婚的,是去民政部门独自登记离婚还是去法院起诉离婚?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是否会支持原告的离婚请求?诉讼离婚前是否需要宣告失踪?

1、和失踪人离婚只能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而不可能采用协议离婚方式。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协商终止婚姻关系,双方共同去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因为婚姻的一方下落不明,所以不能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一般来说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必须到庭,但是下落不明的被告因缺席开庭,所以法院还是可以判决离婚的。

2、离婚之前是否必须先宣告失踪?

宣告公民下落不明,属于特别程序的案件,只有一审,而与下落不明人离婚,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可能有两审终审。宣告失踪的案件只能由法院判决。依据《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3、该去哪个法院起诉与失踪的配偶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23条第2项规定: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当然,也可以在被告失踪前的最后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4、提起离婚后,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

配偶下落不明的离婚诉讼分为:

(1)下落不明不足两年

(2)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

对于第一种情况,由法院查明事实后,作出是否判决离婚的决定,一般来说被告不出庭,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比较小,原告可以在第一次诉讼后满6个月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此时基本都能判决离婚。对于第二种情况,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和《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淄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离婚诉讼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与财产争议要一并处理,而法院也是按争议财产数额收取费用,因此,法院会让原告预估财产价值。我们不建议伪造或虚报财产价值,这样会引起立案人员的反感,引起诉讼过程中被动局面的出现,同样,也不要过高地估计财产价值,为以后的退费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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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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