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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离婚时的经济帮助,离婚时一方能否获得经济帮助

此文章帮助了1117人  作者:岳阳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离婚时的经济帮助?

什么是离婚时的经济帮助,法律规定离婚能否获得经济帮助?给予经济帮助的条件是什么?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的经济帮助与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离婚时尽义务较多一方的请求补偿是不相同的,在离婚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的经济帮助是另一方对于该方的有条件的帮助。

二、离婚时给予经济帮助条件是什么

离婚时一方能否获得经济帮助?这个问题的提出意味着法律应该明确规定在离婚时给予经济帮助的条件是什么,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另一方的利益才能够得到保护,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离婚时一方都可以向另一方提起经济帮助要求的,给予经济补偿应该是从一方的个人财产中支出给予另一方,而不是共同财产的分割。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经济帮助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从时间上看,一方生活困难必须是离婚时已经存在的困难,而不是离婚后任何时候所发生的困难都可以要求帮助;

(二)从经济条件上看,受帮助的一方有生活困难。“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三)从另一方的经济能力来看,提供帮助的一方应有负担能力。

三、离婚时给予经济帮助的具体办法和数额

如果协助一方的年龄比较小且尚有劳动能力,只是存在暂时性困难的,多采用一次性支付经济帮助办法;若是受助方年老体弱,失去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往往要做较长时间的安排。在执行经济帮助期间受助方再婚的,帮助方可停止给付。关于经济帮助的数额、期限、给付的方式等方面的协议可以在调解过程中进行,当事人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另一方的需要和另一方能力的裁决。由于大多数经济帮助只是解决受理人暂时经济困难。因此,数额不高,经济帮助数额在司法实践中一般都是在两万元以下。

离婚时经济帮助的涉及到问题比较多,本文是对此进行的概括说明,生活中因为离婚一方的原因导致经济困难的,另一方是否给予经济补助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关于财产的帮助,涉及到个人的切身利益,如果情况复杂需要帮助,可及时与律师联系。

岳阳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国婚姻法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要说明的是这种请求的主体仅限于婚姻关系中的当事人。换句话说,婚姻中的无过错方是不能向第三者、小三儿要求赔偿的,因为他/她并不是婚姻关系中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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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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