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婚姻问题,拔打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自贡婚姻律师  >  婚姻案例  >  女子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股票 法院判股票按市值分割

女子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股票 法院判股票按市值分割

此文章帮助了414人  作者:自贡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离婚诉讼中,涉及股票分割情形渐渐多起来,但目前法律上对离婚时的股票市值认定时间,没有明确规定。由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离婚分割股票应在哪个时间点上认定股票市值,这给持有股票的离婚双方带来了麻烦。日前,有法院在一份离婚判决书中认定,股票应先折合成市值,然后一方给予另一方现金补偿。

案情介绍:女子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股票所得利益

张丽诉称,她与李强于1981年结婚,并生有一子。李强是个股民,从他认识了女股民马某后,就开始对妻子不闻不问,还多次为琐事殴打她。张丽认为双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张丽认为,李强炒股应该有20万左右的盈利,她要求依法多分得上述财产。

法庭上,李强辩称,他与马某没有任何不正当关系。李强同意离婚,但认为股票都应该归自己所有。经过调查法官查明,2008年12月,李某单位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有近2万元,存款有近3000元。截至2008年12月25日,李强在平安证券所持有的青海明胶股票的市值为3213元。

法院判决:准予离婚,股票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法院经审理判决,准许双方离婚。李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存款、股票,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官将截止到2008年12月25日的股票市值,与住房公积金和存款的补偿款一起计算,判令李强补偿张丽共计1。4万元。

自贡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痛苦源自茫然,所以,要尽快明确自己的目标:到底是离还是不离?离的话要制定自己的行动方案;如果不离,那就要去尝试改变自我,去树立自我,用智慧去得到你想要的。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自贡婚姻律师推荐

自贡婚姻律师
自贡婚姻律师自贡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主任、招募自贡资深婚姻家庭律师
自贡电视台法治节目嘉宾律师
手机:15810716153(同微信)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

婚姻相关咨询

自贡婚姻律师咨询电话

15810716153(同微信)
自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婚姻法律咨询服务。

婚姻相关文书

法邦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婚姻案例、婚姻案例、婚姻纠纷案例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婚姻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婚姻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