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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后涉及的财产该如何分割?

咨询时间:201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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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律师,您好,我是淄博的,我跟我女朋友在一起生活三年了,由于一些原因一直没办结婚证,可近段总吵架,她一声不吭走了,后来她要分割财产,我想咨询一下律师,她有权利分割财产吗?

彭鑫律师解答:

您好,首先,你们在一起生活了三年,没领结婚证,你们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我国法律保护。

根据您说的情况,她应该是要解除你们之间的同居关系,解除同居关系只需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即可,对于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一方面可以双方当事人协商,另一方面,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分割,此外,还有两项特别规定:(1)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

(2)在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另一方对死者扶养较多,可以分给他(她)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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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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