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离婚了,当时是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上写好把家里的车分给我,可是领了结婚证以后,他就说把钥匙弄丢了,总之就是不给我车。本来离婚协议书上说好的事了,离婚后,对方拒不履行怎么办?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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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你这种情况,你可以与前夫协商解决的,如果他还是坚决不履行离婚协议。
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是会受理的。
离婚协议是男女双方关于人身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合意,如果没有欺诈、胁迫等行为,且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离婚协议可以认定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
双方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也就是说,由于履行协议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内容,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如果法院查明协议是在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在欺诈、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则会撤销离婚协议,否则,会判决另一方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但是你要注意:关于离婚协议是不能向法院申请执行的。
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法律对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有着严格的要求。
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仅限于以下几类: 1、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 2、仲裁机构的裁决; 3、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4、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据行政法规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决定。
5、凡不在前述列举范围内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都无权介入执行。
类似这样离婚后,拒不履行离婚协议的情况,解决起来还是相对复杂的,建议你咨询一下专业的婚姻家庭方面的律师,他们会给你提供更为专业的解答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