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2002年我开了一家摄影制作室,结婚后一直发展的不错。现在要离婚,老婆说制作室得分她一半,请问律师,离婚财产分割,一方婚前财产能分割吗?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问题——一方婚前财产离婚能否分割。
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
而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个人财产,除非是双方协议分割,则不予分割。
也就是说,您婚前开办的摄影制作室属于您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但是需要提醒的是,根据法律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予以分割。
因此,您开办摄影制作室结婚后赚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您的妻子可以分得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