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协议离婚的,但是我在离婚后才发现我前夫包养小三的,我可以要求离婚赔偿吗?
您好。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 如果你是办理离婚手续一年之内提出,是可以得到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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