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是媒人给介绍的,按照我们那的习惯办了酒席之后,就一起生活了,本来打算去办结婚证的,可是他们说年龄不够不给办,所以就没在办这个事情,后来他去外地打工了,我照顾孩子和老人,听说他有了相好,我也不想和他过了,可是我们没有结婚证怎么离婚呀?我以后还怎么嫁人呀?
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没有结婚证怎么离婚的问题。
只办了酒席却没有去民政局领结婚证的男女,根据你们同居的时间点不同有不同的认定: 1、如果你们同居的时间是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的,就可以按照事实婚姻来处理,这种情况除非你们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您想离婚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而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
2、如果你们同居的时间是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这种情况就不属于事实婚姻,而属于非法同居,既然只是同居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了,就不需要通过民政部门或法院来解除关系了,自行解除就可以了。
也就是说如果您想再婚,你就直接可以去民政部门登记了。
但是如果对同居财产分割、还子女抚养有争议的,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或确定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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