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婚姻问题,拔打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
北京婚姻律师  >  免费婚姻法律咨询  >  咨询查看

离婚要带什么,去民政局离婚要带什么证明材料?

咨询时间:2012-07-27
免费咨询婚姻法律问题:15810716153(同微信)

咨询内容:

我和妻子已经决定离婚,房子和孩子都给她,我们没有感情了,我只是想尽快结束这场婚姻。明天就要去民政局办离婚证了,我想问问去的时候要带什么证明材料?

彭鑫律师解答:

您好!依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在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登记离婚申请书时,同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2、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3、离婚协议书;

4、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如果是现役军人申请登记离婚,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同意决定和介绍信。

如果是港澳同胞,应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离婚手续,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找不到其结婚登记档案,本人结婚证又丢失,可到办理结婚登记时居住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出具原在该地居住的户籍证明,并由双方当事人出具该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过结婚登记并经公证的声明书及内地亲友出具的保证书; 5、申请登记离婚双方当事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各两张。

办理协议离婚的时候要带好上面提到的五种材料,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您来电与我沟通。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我们已累计为上千个家庭解决婚姻离婚纠纷!
 

婚姻相关咨询

专业、高效、负责,我们因为专业而与众不同。专业的婚姻律师,您的私人律师,可信赖的人。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婚姻律师推荐

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手机:15810716153(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北京婚姻律师咨询电话

15810716153(同微信)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婚姻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婚姻律师为您提供结婚、离婚法律咨询、新婚姻法结婚、离婚财产知识、案例查询,累计为上千个家庭解决婚姻纠纷!
如果您遇到婚姻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婚姻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