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是这样的,我和一个已婚男士生了一个女孩,为了给孩子一个名分,现在我在极力劝他和他妻子离婚,然后我们重新结婚,这样自己的孩子就是婚生孩子了,非婚生子女准正制度是什么呢?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什么是非婚生子女准正制度,准正要具备什么要件”这个问题。
首先,父母子女间须有真实的血缘关系。
换言之,父母必须同时为子女的生父母,生父而非生母或生母而非生父见结婚不得发生准正之效力。
其次,生父母间结婚。
如生父母间的结婚为无效婚姻,则不发生准正之效力,因无效婚姻本为欠缺婚姻成立要件的婚姻,不发生结婚之效果。
可撤消婚姻在撤消之前已有效成立,撤消之力不溯及既往,故可发生准正的效力。
最后,关于准正后之法律效力,外国法均规定非婚生子女准正后当然成为婚生子女或视为婚生子女,其权利义务与婚生子女相同。
但何时起生效,各国规定不一。有的规定从父母结婚之日起生效,有的规定具有溯及力,自子女出生之日起发生婚生之效力。
其实大部分学者都认为准正是非婚生子女取得婚生子女地位的最佳途径,生父和生母结婚后,子女身份上原有的缺陷已完全得到弥补,其一切法律后果与自始为婚生子女的无异。
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直接问我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