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车祸纠纷可以和解
1、根据相关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2、车祸纠纷和解有两个条件:
(1)没有造成人员身伤亡;
(2)当事双方对事实和成因没有争议。
二、哪些车祸纠纷不能和解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规定了八种情形的事故,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4、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6、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7、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8、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前三项情形当事人不得自行协商解决,是因为这几项行为都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尤其是第2、3项所列行为对交通安全的潜在危害极大,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和惩处。如果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实际上就是放纵行为人的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处理的基本原则背道而驰。
第4、5、6项情形当事人不得自行协商解决,这是由相关法律对“私了”适用范围所决定的。
第7、8项情形当事人不得自行协商解决,主要是因为包括许多伤亡事故在内,车辆碰撞的固定物一般是交通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往往造成了国家、集体、私人人身财产的损失,为了保证国家、集体、私人人身财产在受到侵害后能得到及时有效赔偿,对此类事故不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我们对“哪些车祸纠纷可以和解”以及“哪些车祸纠纷不能和解”有了进一步认识。对于可以和解的车祸纠纷,不妨直接在交通事故律师的帮助下,同对方友好协商具体的赔偿数额。如果和解不成,也最好请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帮忙,进入调解或者进入诉讼程序,从而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