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责任的分类
按照引起责任的行为性质为标准,交通事故法律责任可以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交通事故民事责任
交通事故民事责任,是指交通事故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因交通事故的发生由于民事法律规定所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它的特点有:
第一,民事责任是一种救济责任,主要是救济当事人的权力,赔偿或补偿当事人的损失;
第二,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
第三,民事责任主要是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的责任,多数民事责任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行政责任
这里的行政责任是指,在交通事故事件中当事人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等行政法律法规或者因法律规定应该承担的法律行为。其特点是:
第一,承担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
第二,产生行政责任的原因是行为人行政违法行为和法律的特别规定;
第三,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多样化。
3、交通事故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刑事责任,是指当事人因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而造成交通事故所必须承受的,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所确定的否定性。
二、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可以在接到1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管科申请责任重新认定。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凭以下手续办理:
1、申请书,应写明不服原责任认定的理由和依据,申请人签名及注明申请日期、联系电话;
2、原责任认定书(正本);
3、身份证及复印件;上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为对该事故责任认定的最终认定,对重新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将不再受理。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就是“交通事故责任的分类”和“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的具体内容,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通过上文,我们知道了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如果您对交通责任认定不服的话,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而不得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相信他们会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