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交通事故问题,拔打免费交通事故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广州交通事故律师  >  事故赔偿  >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与标准  >  车辆轻微损害怎么处理,能否索赔车辆的贬值损失?

车辆轻微损害怎么处理,能否索赔车辆的贬值损失?

此文章帮助了316人  作者:广州交通事故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车辆轻微损害怎么处理

当交通事故导致车辆轻微损坏时,应按以下方式处理:

1、双方驾驶员应该立即撤离事故现场,撤离前应互相记住对方车号及电话,并且将车辆就近移到不影响道路交通的地点或场所。

2、双方互相查验驾驶证和保险证等证件后,立即报110或122备案,同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按要求填写交通事故确认单。

3、双方驾车统一到责任方保险公司在本市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定损点,但如果在向保险公司报案时,保险公司指定了专门的定损点,事故双方就应该驾车驶至由保险公司指定的定损点。

4、事故车辆抵达定损点后,由保险公司派人对受损车辆进行定损。当事人对保险公司或委托的评估机构估损金额无异议的应当在物损定损单上签名认可,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或无责限额内按定损的实际损失互赔。

5、双方当事人持《确认单》及保险合同规定应当提供的单证,如驾驶证、保单正本及索赔申请书等,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在解决肇事双方当事人在自行撤离现场、协商赔偿责任的基础上,通过保险公司解决赔偿问题。如不需要保险公司理赔的,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后,即可了结事故。

二、能否索赔车辆的贬值损失

(一)索赔车辆贬值损失的法律依据

车辆贬值损失属财产性损失,《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以及《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都有明确规定,可见请求支持车辆贬值损失是有明文法律依据的。

无论车辆贬值损失是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司法实践是支持的,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明确,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二)车辆贬值损失的确定

假如车辆贬值损失是经过具有车损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作出科学合理的鉴定结论的,证明在车辆修复后无法达到修复前的状态的,侵权人承担该项贬值的损失。

在自行协商也就是私了解决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也要谨慎对待,对于造成车辆轻微损害之类的赔偿问题也要及时解决,并保存好相关的证据资料,以避免对方事后反悔而给自己带来不少麻烦。

以上是关于“车辆轻微损害怎么处理”以及“能否索赔车辆的贬值损失”等问题的答案,如果您还不清楚的话,不妨问问专业的律所,也可请律师帮您代理。

广州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示:

伤残赔偿金是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的重要项目之一,我国《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人为的”将残疾赔偿金分为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这就导致同一国家不同“户籍”的公民在残疾赔偿金上有着天壤之别。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受害者的主要居住地在城镇,就可以按照城镇户口主张赔偿金。
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交通事故流程

唯有专业才能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示: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即“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即不明显伤势从知道时起。
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广州交通事故律师推荐

黄有华律师
黄有华律师律师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宗旨,以专业、公正为其执业理念。
律师一直专注于交通事故纠纷领域的研究与实践。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中山四路246号信德商务大厦31楼

赔偿标准相关咨询

广州交通事故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广州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3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事故伤残鉴定赔偿标准,赔偿计算公式,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误工费,赔偿金等专业知识
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交通事故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