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都有哪些责任划分方式
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全部责任、无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同等责任。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交通事故完全由一方当事人违章造成,另一方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然有违章行为,但和事故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这种情况下,由导致事故发生的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另一方当事人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如果双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都有违章行为存在,并且该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则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当事人负主要责任,另一方当事人负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如果交通事故的双方当事人都有违章行为存在,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都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且难分主次的,则由双方当事人负同等责任。
二、损害赔偿有哪些方式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有以下几种方式:
1、交强险。交强险的特点在于:四大类赔偿项目均可进行赔偿,且不区分事故责任,在限额内可不考虑事故责任比例全额赔偿。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未超出交强险限额的,由交强险投保的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交强险限额总计为12.2万元,其中医疗费用类赔偿限额为1万元,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整容费;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包括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为2000元。
2、商业三责险。商业三责险的特点在于:不区分各分项限额,但是有总额的上限,在双方对事故均负有责任的情况下,商业三责险需要考虑事故责任比例。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超过交强险限额的,如果车辆还投保了商业三责险,则由商业三责险投保的保险公司根据事故责任比例在保险范围内赔偿。
3、本人承担。投保的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不足以支付全部赔偿的,剩余部分的赔偿责任由被告本人承担。事故车辆未投保交强险的,应该在强制险限额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在强制险赔偿之外,再按照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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