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交通事故赔偿成功案例
此文章帮助了2481人 作者: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 李前军律师律师 来源:法邦网
2011年12月,李前军律师代理四川籍女孩李某亲属涉及的一起交通事故案,系同等责任。由于双方就农村与城镇户籍性质争议不休,责任方不同意按城镇赔偿。接手后,经最终努力,受理的浦东法院作出对受害人一方按城镇标准赔偿的判决,责任方未上诉,李某获赔近50余万元。
★本案编辑收录于《浦东司法行政工作简报》第53期(2012年6月26日)、2012年9月24日“上海法治报”B4版“律师讲述”栏目、参与浦东新区人民广播电台法律节目访谈。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示: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即“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即不明显伤势从知道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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