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交通事故问题,拔打免费交通事故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杭州交通事故律师  >  交通事故案例  >  医保外用药不予理赔 免责格式条款效力如何审查

医保外用药不予理赔 免责格式条款效力如何审查

此文章帮助了351人  作者:高丕泽律师  来源:法邦网

案例简介:医保外用药不予理赔

2013年,施某驾车肇事,交警认定同等责任。有关商业三责险赔付医疗费项目,保险公司认为合同约定“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 即为“医保用药”之意,据此认为非医保费用不属于理赔范围。

法院判决:医保外用药不予理赔,需按免责格式条款标准审查

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须向投保人就责任免除条款作出提示并明确说明,该义务系法定义务,亦系特别告知义务,该义务不仅要求保险人在保险单上提示投保人特别注意,更为重要的是要对有关免责条款内容作出明确解释,否则该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本案中,车辆投保单及车辆保险特别提示“投保人签名”栏虽有王某签名,保险单重要提示一栏中亦注明要求投保人“仔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字样,但一方面保险公司既未将该条款采用黑色字体,亦未将该条款列入车辆保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部分,故保险公司未对该条款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亦未能举证证明其对该条款内容作出过明确解释,即“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包含“医保外用药不予理赔”的涵义,即使该条款可理解为“医保外用药不予理赔”,涉案保险合同中亦并无保险公司不承担医保范围之外用药的特别约定条款,保险公司亦未向王某明确说明有不承担医保范围之外用药的特别约定。故该条款未能发生相应法律效力,保险公司不能对王某非医保部分医疗费用进行核减。判决保险公司支付王某1.4万余元。

律师说法:医保外用药不予理赔,免责格式条款效力如何审查

保险合同约定“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是否包含“医保外用药不予理赔”涵义,需审查保险公司是否对该条款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及明确说明。本案中,车辆投保单及车辆保险特别提示“投保人签名”栏虽有王某签名,保险单重要提示一栏中亦注明要求投保人“仔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字样,但一方面保险公司既未将该条款采用黑色字体,亦未将该条款列入车辆保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部分,故保险公司未对该条款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亦未能举证证明其对该条款内容作出过明确解释,即“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包含“医保外用药不予理赔”的涵义,即使该条款可理解为“医保外用药不予理赔”,涉案保险合同中亦并无保险公司不承担医保范围之外用药的特别约定条款,保险公司亦未向王某明确说明有不承担医保范围之外用药的特别约定。故该条款未能发生相应法律效力,保险公司不能对王某非医保部分医疗费用进行核减。

杭州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示: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即“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即不明显伤势从知道时起。
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交通事故流程

唯有专业才能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示: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即“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即不明显伤势从知道时起。
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杭州交通事故律师推荐

李前军律师
李前军律师李前军律师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宗旨,以专业、公正为其执业理念。
李前军律师一直专注于交通事故纠纷领域的研究与实践。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一座701-704室

交通事故案例相关咨询

杭州交通事故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杭州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服务。

交通事故案例相关文书

法邦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车祸事故伤残鉴定标准,交强险赔偿范围等案例分析,专业交通律师为您解析经典交通事故案例
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交通事故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