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交通事故问题,拔打免费交通事故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  >  事故赔偿  >  其他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怎么如何调解,调解程序有哪些?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怎么如何调解,调解程序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514人  作者:北京交通事故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怎么如何调解?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权利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

当事人在申请中对检验、鉴定或者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有关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程序有哪些?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两名交通警察按照程序主持调解。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对交通事故损害的调解是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整个损害赔偿调解都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指定。在调解过程中,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标准、赔偿总额等进行协商,从而达成协议。调解采取公开方式进行,调解事故的时间应当提前公布,调解时允许旁听,但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交通警察制作“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交各方当事人。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放弃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终结调解,制作“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交通警察签名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交各方当事人。

3、调解达成的协议容易履行。调解赔偿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愿,更易于各方当事人接受,履行调解协议时相对顺利。能促进各方当事人间的团结。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只靠双方自觉履行。其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方当事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简易程序。 交通警察到达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现场后,将现场勘查车或者巡逻车辆停在现场事故车辆后面,将当事人带至路边处理;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不接受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当事人不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责任及调解结果”栏内载明有关情况。将“事故认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示:

对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在调解时应当遵循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任何以欺诈、胁迫达成的调解协议都无效。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调解书。该调解协议对当事人都具有效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
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交通事故流程

唯有专业才能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示: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即“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即不明显伤势从知道时起。
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推荐

文道才律师
文道才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交通事故专业律师。以专业、公正为其执业理念。
文道才律师一直专注于交通事故纠纷领域的研究与实践。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5号安华发展大厦1206室

其他赔偿问题相关咨询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交通事故赔偿内容,赔偿期限,车祸事故赔偿时间,重大交通事故赔偿申请,意外交通事故赔偿时效,赔偿多少等交通事故赔偿专业知识
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交通事故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