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金能否追偿
保险公司依照《强制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行使合同解除权后,其已经承担的赔偿金能否追偿?
如果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在保险公司催告后5日内仍不履行的,则保险公司有权依照《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解除交强险合同。合同解除后, 其已经承担的赔偿金能否追偿?《强制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解除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承担保险责任。”显然,保险公司无权向受害人追偿。那么能否向投保人追偿呢?《强制保险条例》未作回答。我认为,交强险合同也是一种平等主体间确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实际是一种由法律设定为第三人利益而订立的特殊合同,应属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但投保人隐匿重要事项,并因其隐匿的重要事项被发现时,交强险合同往往已经经过一段时间,使保险公司丧失了及时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机会,并为已经发生的交通事故承担了本可避免承担的强制保险赔偿责任从而造成损失,其责任应在投保人。因此,按合同法第97条“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和民法通则第115条“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有权向投保人追偿部分或者全部。
至于具体金额,可参照如下方法确定:
①如果保险公司将保险费全部退还投保人的,则可全额追偿;
②如果保险公司将保险费部分退还投保人的,则按收取的保险费所占比例追偿。
二、车损险有哪些赔付范围
车辆保险由交强险和车辆商业险两部分组成,交强险是通过国家法规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引险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而通常提到的三责险、车损险、盗抢险则属于车辆商业保险的范畴,投保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任意挑选车辆险种。
了解部分所需险种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商业三责险采取的是过错责任原则,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商业三责险是对交强险的补充。刮风下雨等恶劣条件使得对驾驶员的驾驶技能有一定要求,尤其是新手,在驾驶过程中避免不了要刮刮碰碰,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赔付的是被保险车辆在使用中给第三者带来的损失,车损险是被保险人或者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另外,像火灾、爆炸、外界物体坠落等外部原因造成的被保险车辆受损也在车损险的赔偿范围之内。
此外,车损险也不是全额赔付,保险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在车损险条款中设定绝对免赔额,并罗列责任免除条款。建议车友朋友购买不计免赔险,被保险人可以将事故责任所承担的免赔金额转给保险公司,车主领到的理赔额会更多。但不计免赔险只将车损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转嫁给保险公司。
注意索赔环节的细节很多财险公司推出:若索赔单证齐全,双方对损失无异议,保险公司会在较短期限内进行赔付等多项理赔服务新举措。同时,专家提醒,索赔单证一般包括索赔申请单、被保险或受益人人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事故认定书、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银行卡复印件、维修发票及维修清单。如对索赔流程和所需单证有不清楚的,可咨询前期查勘人员留的理赔咨询电话或拨打保险公司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同时,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要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的相关事项,以免在造成损失时,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