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谁可以参加调解,交通诉讼调解书内容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434人 作者:新乡交通事故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交通事故中谁可以参加调解
1、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2、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3、其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
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二、交通诉讼调解书的内容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简要情况和损失情况;
2、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3、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4、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
5、赔偿方式和期限;
6、调解终结日期。
新乡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示:
在交通事故强制执行中,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执行完毕,非诉执行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行完毕。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执行时间的,经受理执行申请的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在这之后还需要延长的,就需要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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