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交通事故问题,拔打免费交通事故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福州交通事故律师  >  事故认定  >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技术鉴定结论吗,它的性质是什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技术鉴定结论吗,它的性质是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444人  作者:福州交通事故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技术鉴定结论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该属于技术鉴定结论范畴,但是不完全等同于一般技术鉴定结论,而是一种特殊的技术鉴定结论。

在现行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机制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一般的技术鉴定结论的区别: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依职权作出的行为,其主体是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而技术鉴定结论可以由行政机关作出,也可以由司法机关或者其它事业性单位作出;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安交警部门一次认定即告终结,当事人无权申请重新认定;而若当事人对一般的技术鉴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不同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的单方行为,体现的是行政意志;而一般技术性鉴定则由当事人提出申请,鉴定人一般不主动行使,是双方行为。

综上,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以及交通事故处理机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虽然同时具有具体行政行政行为和技术鉴定结论的一些特性,但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并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也不同于一般的技术鉴定结论而是一种特殊的技术鉴定结论。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性质是什么

我们认为我国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完全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基本特征: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实施的主体是公安机关。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授权而实施的一种职权行为。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针对特定的交通事故而单方面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它代表着国家行政机关独立的管理意志,不以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志为转移。当事人是否提出处理申请或者在处理活动中是否同意,都不影响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作出责任认定。这就决定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既不同于行政调解,也不同于法律规定的行政仲裁行为。

(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经作出,即对特定的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授权,在具体的交通事故处理活动中,针对特定的当事人之间的责任大小进行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福州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示: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一般是根据当事人各自行为所起的作用。但是其中也有特殊情况,比如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却没有报案或没有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也就是说,除了事发之前各自行为外,事发后双方当事人对该事故的态度也是认定责任的根据之一。
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交通事故流程

唯有专业才能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示: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即“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即不明显伤势从知道时起。
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福州交通事故律师推荐

李前军律师
李前军律师李前军律师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宗旨,以专业、公正为其执业理念。
李前军律师一直专注于交通事故纠纷领域的研究与实践。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一座701-704室

事故责任划分相关咨询

福州交通事故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福州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追尾事故负全责,交通事故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如何划分等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知识
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交通事故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