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交通事故问题,拔打免费交通事故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  >  其他  >  其他交通事故法律问题  >  道路交通事故中路的范围,公民上路行驶中的路权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中路的范围,公民上路行驶中的路权是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908人  作者:北京交通事故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道路交通事故中路的范围

“道路”指的是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1)、公路。

公路按照其在公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包括路面道路和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渡口。

(2)、城市道路。

城市道路是指城市提供车辆、行人通行,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

(3)、属于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道路。

如港区公路、机场道路等,凡是社会机动车可以自由通行的,均按照道路进行管路。

(4)、广场。

广场是指城市规划在道路用地范围内,专供公众集会、休憩、步行和交通集散的场地。

(5)、公共停车场。

如矿区、厂区、林区、农场等单位自建的不通。

二、公民上路行驶中的路权是什么

路权是指交通参与者根据交通法规的规定,在一定的空间和时间内使用道路,进行交通活动的权利。“路权”一词,是人们在交通管理实践中总结出的一个专用名词,目前在交通法规中还没有明确的定义。

路权可分为上路行驶权、通行权、先行权、占用权。路权的总原则是路权法定原则,即无论是上路行驶、通行、先行、占用均由法规确定。

上路行驶权是指上路行驶的车辆及其驾驶人,必须符合交通法规规定的条件,才有权上路行驶。如车辆必须领取号牌、驾驶机动车辆的人必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等,这是上道路行驶的先决条件。

通行权是指交通参与者,根据交通法规的规定,在道路某一空间范围内进行交通活动的权利。例如: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即在机动车道这一空间范围内享有通行的权利,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行人在人行道上行走,都享有权利。其他交通参与者不得侵犯,否则就是侵权行为。

先行权是指交通参与者根据交通法规的规定所享有的优先使用道路的权利。先与后是时间概念,所以先行权又称时间路权,多用在车辆与车辆、车辆与行人发生交叉时,由法规规定谁先谁后。如:在路段上,行人在人行横道上享有先行权,车辆必须让行人先行。

占用权是指占用道路时,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取得占用的权利。不经批准是不得占用的。

路权原则在交通管理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特别是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凡违反路权的,均应负有责任。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示:

依我国法律,对犯交通肇事罪后自首的,可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交通肇事后潜逃,后又自动投案的,应认定为自首,但处罚上有所区别;对极少数后果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也可以不从轻处罚。但是对逃逸后自动投案后编造谎言,企图逃避法律的追究的,不能简单认定为自首。
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交通事故流程

唯有专业才能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示: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即“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即不明显伤势从知道时起。
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推荐

文道才律师
文道才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交通事故专业律师。以专业、公正为其执业理念。
文道才律师一直专注于交通事故纠纷领域的研究与实践。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5号安华发展大厦1206室

其他法律问题相关咨询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交通违章记录查询,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交通标志图解,事故交警扣车期限,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行政处罚,驾车常识等专业知识
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交通事故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