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保车辆如何处理交通事故
有保险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要按照以下程序来处理交通事故:
1、及时报案。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向交通事故处理机关报警,与此同时,还应该及时向承保该车的保险公司报案,可采取网上报案、亲自报案、委托报案等方式。
2、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迅速调度其理赔人员查勘事故。对损坏的车辆和财产按规定核定损失金额。
3、抢救治疗。有人员受伤的,应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院抢救治疗,伤情严重的,应立即展开急救。
4、调解结案。财产损失金额确定后,受伤人员治愈出院后,或交警部门调查清楚事故死亡人员相关情况后,事故双方由交警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进行调解,由责任方分别履行赔偿义务后结案。
5、递交索赔。调解结案后,被保险人应及时将各项证明材料如保单、交通事故认定书等材料递交给保险公司,及时开始理赔。
6、理赔付款。保险公司根据与当事人约定的保险条款及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计算赔款金额后,通知被保险人领取赔款后结案。
二、交通事故双方自行报案如何处理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撤出事故现场,迅速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
(3)双方写明事故经过;
(4)事故双方带上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公司定损单及其复印件,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处理;
(5)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核实后,由事故责任方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