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标准
1、有抢救费用的,按实际发生额进行赔偿。
2、处理事故费用。受害方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应由责任人赔偿,但计算人数一般以三人为限。
3、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地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5、被扶养人生活费。按受诉地法院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并结合年龄结构和扶养系数依法计算。
6、精神损害赔偿金。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7、被害人在事故中遭受毁损的其他财物。
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
享有继承权的人定额化的死亡赔偿金。
而我们所说的交通事故死亡补偿费属于慰抚金赔偿,是民法赋予人身伤害的受害人对造成精神痛苦的一项保护性民事权利,是事故责任人支付给交通事故死亡当事人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享有继承权的人定额化的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死亡补偿费的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一般认为死者遗产是指死者生前的个人财产,而车祸肇事者赔付的死亡补偿费只能是对死者亲属的一种精神上的抚慰和经济上的补偿,并不是对已不再是民事主体的死者所承担的民事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所称的“死亡补偿费”,其性质应为死亡抚恤金,不能作为死者的遗产按继承处理。
而遗产的继承者则是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或者是依靠死者生前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而死亡抚恤的对象及求偿扶养生活费和精神抚慰金的求偿主体也是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