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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附加险,交通事故附加险怎么赔?

此文章帮助了330人  作者:北京交通事故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附加险

附加险,是对于在交通事故中发生伤残、死亡、流产等引起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以前车险理赔是不包含精神赔偿的,但在交通事故的纠纷中,越来越多涉及精神损害的赔偿要求,而法院也支持精神损失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附加险的大范围推出,主要是和交强险相配套。根据新的道交法规定,交通强制保险也承诺精神损失赔偿。但是,由于交强险的保额较低,所以通过附加险来弥补交强险的保额不足。

二、交通事故附加险怎么赔

1、赔偿范围有规定

各公司的精神损害赔偿范围基本一致。在平安财产保险公司的条款中,新车险中的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主要针对交通致使第三者或本车上人员的伤残、死亡或怀孕妇女意外流产,受害方据此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如果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过错责任,保险车辆未发生碰撞事故,仅由惊恐引起,造成第三者或车上人员的行为不当所引起的伤残、死亡或怀孕妇女意外流产等情况,保险公司则不负责。但也有华安财险和中华联合保险,却不赔偿车上人员的精神损害。

2、赔偿条款差异多

各公司新车险的精神损害附加险在事故赔偿条款中限额和绝对免赔率的设定也不相同。目前,各家保险公司设定的每人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从2万元到10万元不等,累计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20万。最低免赔率为5%,而最高可达30%。而平安产险则规定了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由本公司和投保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因此请投保者一定要读透赔偿条款。

3、法院判决是唯一依据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除死亡补偿费和以外的,经人民法院判决的精神损害赔偿费用。保险公司普遍表示,精神损害的赔偿额度确定难度较大,对保险公司的核赔是个很大的考验。因此,保险公司在处理精神损害赔偿时,把人民法院的判决认作是唯一依据。即发生保险事故后,受害人必须依照法院对精神损害的判决提出赔偿请求,保险公司在保险赔偿限额内,对应由被保险人或驾驶员支付的精神损害费用进行赔偿。

4、投保条件严格限定

车辆只有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或车上人员责任险后,方可投保附加精神赔偿险,且仅限于家庭自用、党政机关、事业团体、企业非营业、特种非营业的汽车投保。摩托车、拖拉机以及营业汽车由于赔付率和道德风险较高,都被排除在保险对象的范围之外。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示:

在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中切忌先修理后报销。有的车主在出险后为了节省时间和麻烦先找修理厂维修,修完之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实际上,车主如果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开始修理车辆,在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就可能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这样一来,差额部分将由车主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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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示: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即“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即不明显伤势从知道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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