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保车险的陷阱有哪些
保险合同复杂,条款专业性很强,大多数人不能理解,大多数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人为了促成业务,在推销保险过程中多少会存在误导的宣传,极大的欺骗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利益,使人们不再相信保险,下面罗列了七大陷阱提醒有车一族要格外提防。
陷阱1 主打全险概念
几乎所有保险公司都在力推全险概念。其实,各个保险公司的车险险种都是自己定的,每个保险公司所谓的全险都不一样,很有可能车主最需要的险种在某一家保险公司的车险险种中根本找不到。
陷阱2 抛多保多赔诱饵
一些汽车经销商在代理保险业务时,以保得多就赔得多为诱饵误导车主超额投保,从中赚取更多的代理费。实际上,保险公司赔多少完全根据汽车出险的实际情况而定,并不会因为保得多就赔得多。
陷阱3 险种肥瘦搭配卖
一些保险业务人员对各种保险进行捆绑销售,从而谋取利益,比如,很多保险公司是把责任险、防盗险和车损险捆绑起来作为基本险来销售。而且,有的还骗取一些没有经验的车主糊里糊涂买了不该买或者可买可不买的保险。
陷阱4 保单葬送代理人员之手
少数代理人员在拿到保单后,将保单扣留在自己手中伺机而动,使保费无法及时、顺畅、安全地到达保险公司。如果车主不出险,保费就进自己腰包。如果车主出了险,轻险自己掏钱赔付了事;大险则想方设法骗保险公司,甚至拍拍屁股一走了之。另外,有一些车友俱乐部、洗车店、汽车装饰店等也都为客户代办保险,这种情况更要小心。
陷阱5 李鬼杀出骗财
在比较混乱的车险市场,常有李鬼借李逵之名出没,这李鬼便是一些经常游荡车市、没事找事搭讪、惟利是图的不法分子,假冒保险公司名义代办汽车保险,他们使用的保单和发票,乍看起来与正规保险公司几乎无任何差异。
陷阱6 保险人员身兼多职
有的保险人员身兼多职,既负责拉来客户,同时又是定损员,更是修理厂的合伙人,和修理厂捆绑为一体。有些表面上是保险公司的车险定损员,暗地里却是汽车修理厂的老板,自己定损自己修。车主若不幸通过这类人员上了车险,表面上看服务很好,而实际上利益受损还被蒙在鼓里。
陷阱7 定损维修以次充好
即使定损点为4S店,车主也不能掉以轻心。如果定损4S店主修的不是出险车辆的品牌,当然也不会储备这辆出险车辆的零配件。最常见的情况是出去采购一些非原厂生产的价格便宜、质量没保证的配件给车主的车辆装上。所以,车主应该尽量在本品牌的4S店里购买保险,出险后就在该4S店维修,这样至少可以保障配件为正厂原件。保险主管部门明确规定,不允许强制性指定事故车辆维修点。
二、汽车出险稳赔的技巧
1、报案要及时
出现交通事故后,首先就要保护现场、抢救人员并及时电话报案。向交通管理部门122和保险公司报案外,事故之后还要在48小时之内向保险公司正式报案。向保险公司报案方式有:电话报案、网上报案、到保险公司报案以及理赔员转达报案。出现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报案,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保险公司会教车友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
对于车辆发生撞墙、台阶、水泥注及树等不涉及向他人赔偿单方事故时,可直接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在事故现场附近等候保险公司来人查勘,也可以到有定损资格的汽车专修厂报案和定损。当然单方事故也是可以向122报案的。
对于双方事故来讲,必须拨打122交通报警台,由交管部门认定双方各自责任,并出具相关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双方车辆由同一保险公司承保,报险、索赔手续比较简单;如果双方车辆不属于同一保险公司承保,应各自向保险公司报案,由双方保险公司进行定损。
2、证明要提供齐全
报案后应当提供以下证明或单据:在有效期内的保单正本;被保险人身份证;经过年检合格的被保险车辆行驶证;发生事故时驾驶人的驾驶证,此驾驶证必须经过年审合格并确定在准驾车型范围内;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提供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提供相应的事故证明;因事故而产生的损失清单以及有关的费用单据。
3、保险公司定损的金额并不是肇事者赔偿的依据,由物价局价格鉴定中心做出的鉴定结论公信力更高。肇事方与受害方之间是民事赔偿责任的关系,而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之间是合同关系。在某种意义上,保险责任中的三者同意去被保险人的保险公司定损,是在帮助被保险人取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4、10日内需提交索赔单证
以上手续备齐后,就可以到被保险人的承保公司或有定损资格的汽车专修厂进行拍照、定损、理赔。所有损失在修复之前,必须经有定损这一环节,以核定损失项目及金额。定损完毕后,即可修理受损车辆。事故处理完毕后,10日内将索赔单证交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计算赔款;然后保险公司会通知领取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