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事!前两天哥哥开车撞伤别人了,事故责任认定书也认定我们这边负主要责任。对方现在要我们赔偿他们医疗费等相关费用,我想问下一般交通事故的赔偿是怎么个程序啊?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具体的赔偿程序是什么”这个问题。
一、调解: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诉讼:一审:
(一)起诉: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
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二)开庭审理: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只要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就生效;
6、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
7、向法院告申庭提出再审申请;
8、未达成调解协议;
9、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10、同意判决。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11、不同意裁判: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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