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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误工费赔偿中,如何计算误工时间?

咨询时间:201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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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律师,你好。前些天我被一开车的给撞了,交警认定对方负全责,并且医生说我至少得在医院治疗2个月才能出院。我想要向对方主张误工费,想问下误工时间该如何计算啊?

任先海律师解答: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交通事故的误工费赔偿中,如何计算误工时间”这个问题。

一、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入的赔偿费用。

其赔偿所救济的,既不是劳动能力丧失的本身,也不是受害人致残前后的收入差额,而是受害人致残前后生活来源的差额。

二、误工时间一般应当参照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予以认定,也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等情况来确定。

受害人伤情显著轻微不影响正常工作的,仅计算就诊、换药当日的误工费;

受害人伤情轻微无须住院治疗的,误工时间自因伤情停止工作之日起至实际痊愈之日计算;

受害人出院时伤情仍末痊愈的。

误工时间自因伤情停止工作之日起至伤情实际痊愈之日计算;

受害人受伤致残的,误工时间一般自因伤情停止工作之日起至定残之日止计算;

受害人因受害经医疗无效死亡的,误工时间自因伤停止工作,之日起至死亡之日止计算。

如果你还有相关问题,可以直接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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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即“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即不明显伤势从知道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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