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关于请求赔偿的问题。我说的还是交通事故中的。我有个同学,他出了车祸,已经死去了,但是其膝下还有一儿一女,15岁左右的年纪。请问,他们能不能请求赔偿?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问题。
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
(1)《侵权责任法》没有列举被抚养人生活费这一赔偿项目,也没有列举被抚养人作为赔偿请求权利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侵权责任法审理民事纠纷案件,如受害人有被抚养人的,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
(2)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丧失劳动能力”(通常根据法定退休年龄判断)、“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界定存在很大争议。
(3)诉讼请求中包括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的,应当把被抚养人也列为原告(受害人未死亡的,常会忽略这一点)。
(4)受害人死亡时,其尚未出生的子女出生后是否可以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最高法公报案例支持了该主张。
受害人死亡时,其尚未丧失劳动能力成年近亲属之后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是否可以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直接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