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后一般情形下员工是可以得到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的,可是如果员工主动辞职还有经济补偿金吗,辞职的员工可能对比并不知情,另外如果有的话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呢,只有了解了这两个问题就可以清楚的看看自己是否有补偿金以及能有多少补偿金了。下文我们就会为您详细的讲述这两个问题。
一、主动辞职有没有经济补偿金
主动辞职一般是没有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在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而裁减人员的,或者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标准工资。但是,如果是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此外,主动辞职者还将无法申领失业保险金。根据国务院令第258号《失业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以及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这里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人员。显然,劳动者提出辞职的不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范围,所以无法享受失业保险金。
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的补偿费用。适用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是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的合法性,主要表现为:协商解除、劳动者提出、非过失性解除、经济性裁员、合同终止等情形。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就涉及到如何计算经济补偿的问题。计算经济补偿的普遍模式是: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应得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解除时需要由单位一次性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可是如果是因为劳动者的原因而解除的劳动合同那有没有经济补偿金呢,也就是说主动辞职有没有经济补偿金,如果有的话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如果您自己不会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到底有多少,不妨找个专业的劳动纠纷律师根据您工作的时间和您所遇到的实际情况来算算能拿到多少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