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增加了单位的解雇成本,但是有时候单位会将解雇原因归结于劳动者本人,对于员工来说就有必要先了解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情形有哪些,这样也好看看自己被解雇是否需要拿到经济补偿金,还要知道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数额,看看单位是否足额一次性支付。如果您自己不会算,不妨看看下文,您就可以清晰的了解自己能拿到多少补偿金。
一、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情形有哪些
经济补偿金是指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在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一定数额金钱的经济补偿款,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其实有三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向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即我们前面所说的经济补偿金,这也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种情况是,因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种情况是,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二、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数额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而对于上述条款中的“工资”的范围,按照法律规定: “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予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在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这一问题上,最容易引发混淆和纠纷的地方常见于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是否包括加班加点劳动报酬的问题。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支付给职工的加班加点劳动报酬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应包括加班加点的劳动报酬。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增加了企业的解雇成本,但是对劳动者来说给了其在择业期的一个生活保障,但是不是说所有的劳动合同解除都会拿到经济补偿金,具体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情形有哪些,可能需要问问专业的律师,看看自己的情形是否可以要经济补偿金,另外也要问问到底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也便于了解自己可以拿到多少补偿金。当然也可以在解除合同时请律师帮忙计算并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