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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应当如何辞职,跳槽给单位带来损失怎么赔偿?

此文章帮助了554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劳动者应当如何辞职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二、跳槽给单位带来损失怎么赔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91条及《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6条的规定,现用人单位因“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 70%”。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享有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被高薪“挖墙脚”,没有提前30天通知本单位就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原公司损失的,“挖墙脚”的单位应该和劳动者一起负连带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劳动者应当如何辞职”以及“跳槽给单位带来损失怎么赔偿”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有辞职打算的劳动者有帮助。在这里提醒劳动者:如果想要辞职的话,一定要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辞职前一定要做好工作交接,不能因为辞职就撂挑子不干了。如果劳动者因辞职与用人单位发生了劳动纠纷,可以来电咨询律师,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在试用期内将员工辞退的,必须符合“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原则。比如有的公司在录用的时候没有就具体录用条件作出约定,试用期结束后随意辞退员工。因此,如果公司在试用期内辞退的理由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都不是合法的辞退,劳动者可向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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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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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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