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有哪些
(一)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
(二)工资支付办法、支付时间;
(三)年度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四)工资调整幅度和调整办法;
(五)津贴、补贴标准及奖金等分配办法;
(六)学徒期、见习期、试用期的工资待遇;
(七)计件工资制企业的计件单价;
(八)病事假和妇女孕期、产期、哺乳期及各种有薪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九)职工工资集体合同的起止时间;(十)变更、解除职工工资集体合同的程序;
(十一)职工工资集体合同的终止条件;
(十二)职工工资集体合同的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有关事项。
二、工资集体协商的原则是什么
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应当合法、公开、平等、协商一致、兼顾企业和职工双方利益,保障职工实际工资水平与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相适应。合法是指协商主体、协商程序、协商内容都要符合法律规定。平等是指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双方协商主体法律地位平等,人数对等,协商一致的意见才能写进集体合同。兼顾双方利益是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竞争能力的强弱与职工的利益息息相关。在协商过程中,企业方既要考虑企业实际承受能力,也要兼顾职工的合理要求;职工方既要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也要兼顾企业的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