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劳动问题,拔打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邯郸劳动律师  >  劳动争议案例  >  劳动关系的解除 劳动者如何取得补偿金

劳动关系的解除 劳动者如何取得补偿金

此文章帮助了329人  作者:邯郸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案件事实

原告陈某某诉被告豫源清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原告陈某某诉称:原告系被告单位职工。2005年3月5日到被告下设渑池污水厂工作,2014年5月被告将该厂卖掉,同意对原告等17人进行经济补偿及赔偿,并制作了明细表,之后被告一直未付款,原告多次讨要,被告2015年2月2日出具书面承诺,承诺2015年10月31日前付款,原告对此付款时间不认可,要求其立即付款,并于2015年6月29日提起劳动仲裁,2015年6月30日,三门峡市劳动争议认识仲裁委员会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故请求判令:1、支付经济补偿金17590元;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及其他费用。

被告豫源清公司辩称:我们已经在2013年年底向原告支付过经济补偿金,原告这次起诉的是额外的,所以我们不应支付。

二、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原告陈某某与被告豫源清公司之间曾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在被告豫源清公司向原告陈某某支付经济补偿及赔偿金后,双方已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之后,被告豫源清公司又与原告陈某某协商一致达成再次向原告陈某某支付带薪年假、取暖费、体检费、独生子女费等各项经济补偿金17590.22元的意见,该意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被告豫源清公司应予以支付。被告豫源清公司辩称该补偿承诺的出具系受原告陈某某的非正常手段逼迫,但未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实,故对其抗辩,因缺乏相关证据,本院不予采信。关于二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在明细表中,原告陈某某与被告豫源清公司未明确约定支付时间,被告豫源清公司虽承诺2015年10月31日前支付,但原告陈某某等17名职工对被告豫源清公司承诺的支付时间不予认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故原告陈某某可以随时向被告豫源清公司主张支付该经济补偿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河南省豫源清生物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陈某某经济补偿金17590.22元;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阅读上文可知,劳动者维权应注意诉讼时效与举证规则,否则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生活中如遇类似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多帮助。

 


邯郸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公司设立惩奖制度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但是其制度必须合法合理。在实践中,很多公司对惩罚规定制定得非常苛刻,甚至到了劳动者根本无法付诸实现的地步,并以此克扣员工奖金和工资,使劳动者实际到手的报酬少之又少。如果遇上这样的情形,劳动者不要妥协,应诉诸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劳动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邯郸劳动律师推荐

尹立民律师
尹立民律师劳动争议纠纷专家律师,执业至今,一直专注于劳动争议领域的研究与实践,经验丰富
尹立民律师执业以来,成功办理了大量劳动纠纷与人事争议案件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中华大街和联防路交叉路口北行400米路西华祥大厦1504室

劳动争议相关咨询

邯郸劳动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邯郸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劳动法律咨询服务。

劳动争议相关合同

法邦劳动律师为您提供劳动仲裁案例解析,劳动争议案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五险一金案例,工伤认定赔偿案例,劳动诉讼,工资福利,辞退辞职解雇等劳动纠纷案例
如果您遇到劳动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劳动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