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低工资适用哪些劳动者?
2004年3月1日起施行的《最低工资规定》对哪些劳动者享受最低工资作了明确规定。该《规定》适用范围不仅包括企业,还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这就意味着上述劳动者是受最低工资标准保护的,如果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是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不足低于最低标准部分的工资,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二、北京市什么单位适用最低工资?
对于“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范围,北京市人保局明确,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仅包括北京市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像NGO、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等,也必须遵守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