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业、工伤待遇有哪些
(一)失业待遇
1.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领取也是要具备条件,比如你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证明,同时又办了求职证,就是指你失业以后还必须有求职的意愿,这样的条件才可以领取。如果失业之后你不想工作,那么就不能给你发保险金。另外,养老金和失业金是不能同时享受的。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伤待遇
尽快(最好在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初次治疗诊断书或住院病历;
2.职业病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大队的事故裁决书或交通部门的交通事故证明
4.身份证复印件
5.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
二、生育待遇有哪些
可以报销与生育有关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1.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1500元;
2.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
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500元;
4.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150元;
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200元。女职工在怀孕周后,凡享受人流、引产、产检、生育等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时,从年月日起,由用人单位到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就医手续确认及申报定点医院。各地略有不同,详情请拨打当地劳动与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上班时间有人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