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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如何签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此文章帮助了927人  作者:惠州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

(1)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以小时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普通的劳动关系是以日、月、年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的。与此相对应的是,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计酬单位也是小时

(2)劳动者可以与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在正式的工作之外还为其他用人单位服务,则只能算作兼职,而不能视为正式劳动关系,不能缴纳社会保险费。而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不是标准的劳动关系,因而不受这一规定的约束。 但是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4)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5)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6)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7)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二、如何签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1)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且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2)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为原则,以口头为例外,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但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必备条款,但不得约定试用期。双方当事人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4)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工资的具体结算方法由双方协商确定,但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惠州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建立劳务关系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的签订关系到劳动者与用工方权利义务的明确,而权利义务关系的明确与双方财产利益密切相关。若没有签劳动合同,用工方固然会负赔偿责任,但员工对开始劳务的时间和应有待遇也难以证明。因此,当以劳动合同进行约定说明,方显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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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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