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劳动问题,拔打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劳动律师  >  劳动争议案例  >  年假如何计算,劳动者可以要求未休年假的补偿吗?

年假如何计算,劳动者可以要求未休年假的补偿吗?

此文章帮助了763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年假如何计算

2008年1月1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施行后,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休年假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未休年假日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案例概要】

自2005年起孙某在某技术公司开始从事操作工作,由于业务工作量大,公司一直未安排孙某休年休假。2011年底,孙某与该公司的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该技术公司对孙某进行经济补偿。由于孙某在工作期间一直没有进行年休假,孙某向公司主张工作期间未休年假的补偿金。

劳动者可以要求未休年假的补偿吗

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劳动者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也应该保证和安排劳动者进行年休假。如果用人单位确应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过职工同意,也可以不安排,但应该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在本案中,孙某在连续工作满1年后,可以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公司因工作业务量大没有安排,应该向孙某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因为《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是2008年1月1日施行的,所以孙某可以要求公司支付2008年以后,4年一共20天未休年假日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相关法条】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公司设立惩奖制度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但是其制度必须合法合理。在实践中,很多公司对惩罚规定制定得非常苛刻,甚至到了劳动者根本无法付诸实现的地步,并以此克扣员工奖金和工资,使劳动者实际到手的报酬少之又少。如果遇上这样的情形,劳动者不要妥协,应诉诸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劳动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劳动律师推荐

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座14层

劳动争议相关咨询

北京劳动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劳动法律咨询服务。

劳动争议相关合同

法邦劳动律师为您提供劳动仲裁案例解析,劳动争议案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五险一金案例,工伤认定赔偿案例,劳动诉讼,工资福利,辞退辞职解雇等劳动纠纷案例
如果您遇到劳动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劳动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