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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应如何发放,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代扣工资?

此文章帮助了530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工资应如何发放

工资是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及时发放工资,不得克扣和暂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以实物代替工资的发放。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二、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代扣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的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另外,因劳动者本人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每月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应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工资是用工单位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它包括底薪、佣金及额外津贴等,基本工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此外,奖金、补贴及其它津贴都在此之列。很多用工单位除了发放给劳动者基本工资之外,还会发放给员工奖金、技术津贴恶和伙食补贴等。以上所述全部都属于员工获得的工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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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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