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常常会遭遇意想不到伤害,即工伤,那么工伤具体是怎么定义的,在什么情形下发生事故又视为工伤呢?
一、什么是工伤
伤事故又称劳动事故,有广义、狭义之分。在狭义上,工伤事故是指工人、职 员、个人雇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内,因工作原因所遭受的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伤害 事故;除此之外,广义的工伤事故还包括罹患职业病。《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规定: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救治和经济补偿,制定本 条例。”根据该《条例》的基本精神,我国工伤事故赔偿中所指称的工伤事故采用的是 广义,既包括突发性伤害事故,又包括罹患职业病。
二、劳动者在什么情形下视同工伤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1)项、第(2)项情形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3)项情形的,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