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普通工人,在一家私人企业工作。上个月,因为工作原因,与企业发生了劳动争议。那么,想请问下劳动争议诉讼的范围是哪些,哪些不属于劳动争议诉讼的范围?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关于劳动争议方面的问题。
我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受案范围是中国境内的企业和职工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它劳动争议,主要有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退休聘用人员发生的争议、退休人员与原用人单位发生的争议等。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本单位工人之间,个体工商户与帮工、学徒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参照本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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