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叔在一家钢铁厂上班,由于经常做焊接的工作,他现在双眼的视力变得很不好,有时候甚至严重得看不见东西,请问我叔叔这种情况是不是属于职业病呢?如果是的话,我们可以向他们单位要求工伤赔偿吗?
您好,很荣幸能够为您解答关于工伤的问题。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包括如下十类: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因此,如果经有关部门认定后确定您患了职业病,是可以要求单位进行工伤赔偿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需要咨询其他法律问题的话,随时可以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