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语:
冯小刚怒斥假农民,东方卫视《笑傲江湖》是中国最大型的喜剧选秀节目,《笑傲江湖》的出现,它抓住了人类内心深处处于快乐的渴望,用来源于生活的笑料,描绘普通人的生活,贴近观众,老少皆宜。在《笑傲江湖》的舞台上出现了一些酷似演艺大明星的人,他们模仿着明星的一招一式,那维妙维肖的架势着实让观众捧腹。作为一种表演形式,“模仿秀”又从荧屏走向市场,在全国各地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热浪。“模仿秀”是否侵权?一时成了与保护知识产权有关的热门话题。
事件回顾:
冯小刚怒斥假农民 得罪宋丹丹找乐子
在本期《笑傲江湖》中,令观察员间产生最大争议的选手当数来自陕西延安的张河。这位不会种地的农民选手直言自己“想出名成为明星”,而他在现场也表演了一段脱口秀,讲述了自己参加歌唱选秀却屡屡受挫的故事。张河傻气十足的表演让宋丹丹当场笑翻,而冯小刚却是全程面无表情,并在表演的最后叫停了选手。“停,停。你是装憨厚,不是真憨厚。我觉得我们可以表决一下,我给你一个不通过。”说着冯小刚就按了红灯。
面对冯导的红灯,宋丹丹则给出了不同的点评。“我非常喜欢你,不管你是装的还是真的,你骗到我了。让我觉得你是带着泥土的味道的。这一点我和小刚导演不一样,我给你通过。”宋丹丹的绿灯也令观察员间产生了意见分歧,冯导又转头来问吴君如:“他这个有趣吗?”得到对方肯定的回答后,冯小刚说:“我们觉得我们要诚恳。这确实不是艺术,不能因为你农民的身份就买所谓农民的好。你们听他那个海豚音,他很会演的。”而冯导的强势也令现场的部分观众产生了不满,他们多次用“通过”的呼喊声打断了冯小刚的发言。“我能说话吗?”冯导又转过头来质问现场观众,“你们可能觉得他可以过,但是我要坚持我的看法。我在这儿可能有点较劲,有点招人讨厌,但是我就不给过!”最终因为冯小刚与刘仪伟的两盏红灯,张河黯然离场。(来源于上海热线)
法邦时评:
模仿秀侵权吗
对于“模仿秀”是否侵犯了被模仿者的合法权益,专家们也发表了各自看法。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陶鑫良认为,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应该是一种立面作品,模仿其表演必须依法取得表演艺术家的同意,并支付报酬。“模仿秀”应该尊重被模仿者的精神权利,他人的表演不能损害被模仿者的名誉,如有贬损、污损使用,被模仿者有权反对。“模仿秀”进入商业市场后,确实有人利用知名演员名声而“搭便车”,应从不正当竞争的角度审视这一现象。我国现有法律基本上可以调整这一现象,但仍要不断完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邻接权条约对这一现象有更细化的规定,尽管我国不是这一条约的签约国,但该条约有可能成为今后的国际标准。
上海天宏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妙春表示,被模仿的明星形象的产生,本身就是一种创作行为,其形象一旦产生就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他人模仿就是一种使用,应该支付报酬。另外,“模仿秀”的行为是模仿者将自己作为再现被模仿者表演的载体,因此,表演者的权利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与律师不同的是,法官对侵权行为更注重其产生的后果。黄浦区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周伟荣认为,法院对一个侵权行为的认定,一般看实施行为人有没有过错,该行为有没有产生后果。“模仿秀”如果对观众产生误导,显然是一种侵权行为。如果模仿者明示为“模仿秀”,对被模仿者的形象没有贬损、歪曲,便不能认为是侵权。
上海市版权局版权管理处处长武幼章表示,表演不是一种作品。他认为明星对自己的表演享有权利,别人使用自己的表演必须得到许可。但模仿明星的表演是否构成侵权,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法律对表演的保护应该从是否有利于保护创作出发。
网友评论(新浪微博):
@思思Regina:他在装~细节已经露陷!就像小刚导演说的~太明显了~
@一个单身男人的春夏秋冬:冯小刚就一垃圾。
@山经制造:亲们,你们怎么看?
结语:
评委意见有分歧很正常,冯小刚不支持,宋丹丹支持,很正常,坚持自己的观点就好了,冯小刚有时候真的很有个性。(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