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5日下午14时,琼瑶在微博发表长文向广电总局举报于正抄袭其作品。琼瑶指出,由于正编剧、湖南卫视播出《宫》3严重抄袭其著作《梅花烙》,并一一列举其抄袭的几个部分。琼瑶的公开信字字声色俱厉,表示自己都被气病了,但坚持要讨回公道。
于正接招,发长微博回应此事。比较实质性的内容就是说,曾把剧本给琼瑶的公司创翊文化看过,认为该剧本没有问题。他觉得这次绝对是一次巧合和误伤,没有任何恶意冒犯。
于正成名成家靠的就是不漏痕迹的拼接术,但是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早有眼光犀利的影评人揭穿了于正的“抄袭史”。他本人说,受《越狱》启发写的《美人天下》,《大丫鬟》是复制《小娘惹》,《宫1》被疑抄袭《步步惊心》。于正能火,就是用新人、新道具把经典作品复制了一遍,老旧的故事有了时代的色彩。但是这种低层次的创造真的很难形成高质量的艺术品,都是复制品。
于正侵权吗?目前法律在著作权的保护中,只保护表现形式,不保护中心思想。所谓表现形式,就是在文字上对于事件的描述;而中心思想则包括故事的情节设置、框架搭建等。虽然宫3中俄三位主人公与《梅花烙》当中主人公的出身背景、感情纠葛完全一致,但因属于中心思想层面,所以不构成侵权。如果双方没有走上法律程序的话,圈内却缺乏相关的惩处措施,所以大家能做出的姿态就是鄙视。
琼瑶经典作品经得住时间的考验,人性是相通的,剧情和情节能打动任何人,所以,《还珠格格》、《情深深雨蒙蒙》成了一代人的集体记忆。甚至早期的韩剧都模仿了琼瑶阿姨的作品,像《我的女孩》的架构就类似于《梦的衣裳》。或许这也是宫3收视第一的原因。没看过《梅花烙》的人对其叹为观止,谁知古人早已有之。
琼瑶阿姨在给广电总局的公开信中,多次提到没有力量打跨海版权官司,所以请求广电总局对于正的作品严格把关。确实,侵犯著作权属于民事纠纷,认定特别麻烦,需要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等权威机构在内容上进行一项项分析。若按照正常的申述流程,一般到一审都需要6个月。
每部作品都是作家的孩子,看着于正偷走自己的孩子,琼瑶阿姨痛心疾首。但如果琼瑶阿姨真的想一搏,扭转行业乱象,可以采取以下法律途径:第一,向法院起诉,举证抄袭。第二,向播出方发出律师函,警告该片涉及版权纠纷,必须立即停播,否则连带诉讼。第三,向主管机关请求行政干预。三招同使,不耽误时间。
在浮躁的网络时代,想过一种原创的生活太难了,吃着大众化的食品,穿着烂大街的衣服,连看的影视剧都是复制的,有时候真后悔自己活得太没有创意。现在有个好建议,要想活得有创意一点,少看于正编的电视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