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起网购后悔权将实施
明起网购后悔权将实施,消费者在网上购物,也可以无条件退货,就像在商场里面一样,这样,就可以“治疗”所谓的冲动购物。网购越来越规范,对实体店的冲击很大。更多的人冲向网店,甚至日常生活已经离不开网店,所以,必须对电商进行必要的规范。在规则之下,才能激发电商更大的活力。
不少媒体习惯把“网购商品,消费者有权无理由七日内退货”的相关规定亲切的称呼为“网购后悔权”,其中规定,除了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已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等4种商品之外,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而这样的一条规定,除了天猫、京东、苏宁易购B2C电商平台之外,同样适用于淘宝等C2C电商平台。
什么是网购后悔权
2013年10月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于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其中首次对网购后悔权有了进一步规范。
由于网络购物缺乏线下实体体验,这为消费者带来了一定购物困扰,而在获得商品之后,如何退换货维权一直是消费者最为关心的话题之一。在现有的电商售后政策中,无论大小电商网站要求都不够统一,五花八门的规定让消费者疲于应付,只能被动地听从商家安排。
而在新消法的要求下,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但消费者订做的、鲜活易腐、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以及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商品除外,这被业界称为“网购后悔权”。
明起网购后悔权将实施,新消法为网购指明了道路,不知道新法实施之后会有什么新的问题出现,但是目前来看,电商亟需规范,还是让时间来检验新消法吧。遇到法律问题,最好的办法是向律师咨询,律师经验比较足,可以帮您出出主意。(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