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霸道总裁狂虐小鲜肉的新闻刷爆了各种型号手机的各种puls,没错,故事就是你想象的那,20岁小鲜肉被霸道总裁大叔包养,基情退去之后,小鲜肉惨遭抛弃并被反锁屋内差点饿死。且不论霸道总裁和小鲜肉的同性之爱是否被你我接受,就说说这霸道总裁肿么辣么霸道辣么无情,不爱就不爱,有话好好说何苦要这样绝情?这小鲜肉也太“林妹妹”了,被反锁就无能为力了吗,为何不呼救,难道放弃生命也要相信霸道总裁的“爱”去殉情吗?为何不报警,难道维护自己和他的颜面,比活着还重要吗?哎,能让霸道总裁欲罢不能的小鲜肉,想必定是个美男子,小编真是为他又气又急,累觉不爱啊!!!算了,还是让我们来看看霸道总裁要为他的非法拘禁行为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吧。

20岁小伙被大叔包养后抛弃反锁屋内差点饿死
据悉,小伙刘某是重庆黔江人,现年20岁的他在重庆打工的时候,认识了某公司的副总赵某。40多岁的赵某,见到刘某的第一眼,就被他迷得神魂颠倒。按照他的话来说,刘某就是眉清目秀,身材小巧,特别符合他的审美,便对刘某展开猛烈攻势,而刘某恰恰也是忍不住想靠近对自己好的男子。很快,俩人便互生情愫,没羞没躁地交往起来,赵某甚至是给了刘某租了个套房,把他安置在里面,每周总要过去住两三晚,而刘某也安于这种被喜欢的男人包养的状态。然而好景不长,赵某对刘某厌倦了,便不再给他钱花,并且让他不要再去找他,以防刘某出门纠缠,赵某最后一次离开的时候,将门反锁了起来。据了解,刘某被困在房子里面足足5天,险些饿死,直到对面居民楼上有人发现,阳台上躺着一个受伤的男子,以为是小偷躲在阳台上而报警,刘某才被警察救走,获救后的刘某也是伤心欲绝,让人心生惋惜。
小编答疑:大叔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拘禁罪
老规矩,我们先来看定义: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
一、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自由支配自己身体活动的权利,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只有依法律规定被法律授权的单位才能依法剥夺其自由权,除此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二、非法拘禁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1、行为人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2、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故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3、行为人有造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结果;
4、行为人采用了捆绑、关押、禁闭等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三、非法拘禁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犯罪主体包括无权行使拘禁权的人和有权行使拘禁权的人滥用职权两种非法拘禁行为。
四、非法拘禁罪在犯罪主观方面的表现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采取的行为会产生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而故意为之,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产生的故意行为。
明白了我国《刑法》中对于“非法拘禁罪”的规定,那么问题来了,案例中的大叔赵某的非法拘禁行为,是否能构成犯罪呢?非法拘禁罪与非罪的界限是:非法拘禁行为只有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因此,应当根据大叔赵某的非法拘禁行为情节的轻重、危害的大小、动机为私为公、拘禁时间长短等各种因素,综合分析,来确定非法拘禁行为的性质。但根据目前新闻中已知的情况来看,大叔赵某并不构成非法拘禁罪,根据实践警方对此类事件一般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大叔赵某做相应的处罚。

小编支招:差点被饿死的小伙可以向大叔要求赔偿
大叔赵某“刑责”可逃“民责”难逃,小编支招——小伙刘某可以就此事对大叔赵某提起人身损害赔偿。
再来看定义: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
既然可以要求赔偿,那具体赔偿那些费用呢?不用担心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法律上都规定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具体来说,大叔赵某应该赔偿小伙刘某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后续治疗费等,还可以要求大叔赵某赔偿精神损失费,小伙刘某可以通过协商、调解和诉讼的方式来提起。当然如果小伙不向大叔提起这些损失的赔偿,还是选择沉默和隐忍的话,大叔也可以不赔偿,不过小伙你可要想好了,小编只能帮你到这儿了!
看到这里,也许亲们对我写的法律解读还是晕晕乎乎的,也许亲们还在埋怨我为啥不讨论“同性恋是否合法”,不过没有关系,那些我都不想说了,我现在只想说——如果你的自由被限制、被捆绑、被关押,请你一定要想尽办法保护自己寻求帮助,不要在这种情况下相信你所谓的“爱情”,不要再维护所谓的“面子”,不要躺在那里等死,不要再求虐求侮辱,更不要做个饿死鬼,要求救,要活下去,至少要给自己一个机会去打那负心汉一巴掌。
PS:如果你觉得我写的还有点意思,那么请转给你身边的霸道总裁夫人们吧,提醒他们看紧身边的糟老头子;如果你觉得我写的正是“他”该看看的,那么请转给你身边的霸道总裁们吧,让他们且行且珍惜;如果你和我有一样的心情,那么请转给你身边的小鲜肉们吧,让他们“金盆洗手”都来做女汉子的小宠妃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