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人们都说,姐夫戏小姨,天经地义,民间更有“小姨是姐夫半个屁股”之说。通常姐夫吃小姨子豆腐,或者小姨子偷姐夫,大家都是不往外说的,这种情况不仅姐姐可以通融,社会也持相对宽容态度。就连大文人王洛宾在新疆民歌中都明目张胆地唱到:你要是嫁人,不要嫁给别人,一定要嫁给我;带着你的嫁妆,带着你的妹妹,跟着马车来吧。然而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升,姐夫侵犯小姨子也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近日,就有一男子设局支开女友性侵其妹的新闻被众网友广泛关注,那么该男子的行为是否构成了刑法意义上的强奸罪呢,难道小姨子还真是姐夫的”半个屁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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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设局性侵女友妹妹
嫌疑人刘某林(男,30岁,陕西渭南人)为女友许某租下位于南海丹灶沙头岸的某出租屋,许某和妹妹许某梅同住在该出租屋。3月19日凌晨2时许,刘某林驾车来到女友处,哄她一起到丹灶某宾馆开房。刚到房间,许某便称工厂有事要回去一趟,让许某一人留下,随即离开。刘某林离开后并未回厂,而是驾车直奔出租屋,持出租屋钥匙打开房门,准备性侵许某梅。其间遭到许某梅的强烈反抗,但在刘某林的殴打、恐吓等暴力之下,被迫遭其侵害。欲望得逞后,刘某林很快离开,为防止受害人许某梅报警,刘某林又通过手机短信威胁、恐吓她。
事发后,许某梅将自己的遭遇通过QQ告知姐姐许某。获知真相后,许某带着妹妹来到丹灶警务区报案,并积极协助警务区民警于3月20日成功将许某林抓捕归案。经审讯,刘某林对贪恋女朋友妹妹美色、巧设骗局、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受害者发生性关系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性侵女友妹妹是否构成强奸罪
相关媒体报道,目前,嫌疑人刘某林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对此很多网友纷纷表示,嫌疑人刘某林的行为显然是强奸嘛,应该依法判刑。具体从法律角度来讲,什么样的行为才是强奸罪呢?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其具体特征如下:
(一)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二)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三)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男子。
(四)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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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姨子是姐夫的半个屁股
近年来,社会上不断发生这种姐夫强奸小姨子的类似案件,事实上,有很多男人是明知不可为,却抱着侥幸的心理偏偏为之的。
我们退一步讲,尽管在古代民间对于姐夫与小姨子之间的关系持有宽容的态度,但是双方也必须遵守一条准则:双方的好事应该做到适可而止,小姨子不可喧宾夺主,破坏姐姐的幸福,姐夫也不该过分施爱,影响小姨子的终身。尤其是在小姨子嫁人之后不可勉为其难地强行维持这种特殊的浪漫关系。
再进一步来说,从现代法治的角度来看,姐夫如果性侵自己的小姨子会构成刑法上的强奸罪进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因此,众多想着“小姨子是姐夫的半个屁股”这句封建时代老话的“姐夫”们要注意了,千万不可图一时痛快,犯了让自己后悔终生的错误。对此,“姐夫们”就算是要心生怨恨,也只能怪你们生不逢时啊,谁让你们没有生在那个“小姨子是姐夫的半个屁股”的封建时代呢,还是自个偷偷躲起来哭会好了。
关于小姨子与姐夫的爱恨情仇,本身不知害了多少幸福美满的家庭,更何况说,假如一个不小心被他人发现了苟且之事,两人还要受到这个社会的唾弃,甚至“姐夫”还有承受牢狱之灾的风险,因此,为免被千夫所骂,为了不受牢狱之灾,众“姐夫”们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切不可一时冲动亲手毁了自己的幸福。(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