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
猴子喂避孕药,目的是为了抑制其繁殖过快,可结果却导致小猴野性大发,抢劫游客食物,有网友提出,给猴子喂避孕药,好像有点“不猴道”,但也有网友反驳,给动物喂避孕药控制其数量过度增长,而且这种做法在国内外早已有之。但是物竟天泽,适者生存,动物界也有它们自己的发展规律,这本来也是自然界规律,人为地阻止猴子的生长,是对猴子的伤害,也是对自然规律的破坏,也违背我国对野生动物保护的一些规定,我国法律对保护野生动物又有哪些具体的规定?
事件回顾:
芦山猴子喂避孕药
庐山原本没有猴子,2005年底引进一批后,经过8年繁殖,猴子的数量增加到100多只,分为几个部落,各自占山为王,在为游客增添乐趣的同时,也不时撒野捣蛋,让人哭笑不得。为了不让猴子种群数量增长过快,庐山有关部门有计划地为猴子喂避孕药,实行“计划生育”,控制“猴口”增长。来源:(深圳广电集团)
法邦时评:
野生动物的保护
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是为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所制定的一部法律。该法律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并且做了一系列具体的规定
(一)野生动物的管理
1、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野生动物资源的调查,建立野生动物资源档案。
2、国家鼓励驯养繁殖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许可证。许可证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3、有关地方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预防、控制野生动物所造成的危害,保障人畜安全和农业、林业生产。
4、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
5、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出县境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6、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所限制进出口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批准,并取得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海关凭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查验放行。
涉及科学技术保密的野生动物物种的出口,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二)对于野生动物有哪些禁止行为
1、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捕捉、捕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
2、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和禁猎期内,禁止猎捕和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
禁猎区和禁猎期以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由县级以上政府或者其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3、禁止使用军用武器、毒药、炸药进行猎捕。
猎枪及弹具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4、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等特殊情况,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驯养繁殖许可证向政府指定的收购单位,按照规定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进入市场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应当进行监督管理。
5、禁止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和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网友评论(来自腾讯微博):
动物也有它的世界
@张娟:中国人太有才了,给猴子吃避孕药,实行“计划生育”,猴哥,你就快断子绝孙了。
@ 彡筱筱蘇:#猴子被喂避孕药#物竟天泽,适者生存。这本来就是自然规律,人为的圈养,时间长了,不仅仅是猴子,更多被作为国家级保护动物的种类数量也会泛滥……
@徐小米:猴子被喂避孕药【人生感悟】-人活一世,其实是一场物质与精神的对垒,是一种困扰与解脱的抗衡。有些东西,要学会思而勿乱;有些情感,要懂得痛而莫恨;有些追逐,要舍得持中有弃;有些浮相,要甘于尘而不染。有些人却不懂得这个世界……
结语:
朋友们,动物是大自然留给人类的无价之宝,它是我们人类的朋友。它们的生衍死灭与我们人类的生活是密切相关的。如果我们为了自身生活的优越,而去人为地破坏它们的生存发展规律,必然会对人类产生严重的不良后果,造成生态严重不平衡,从而使人类的生存环境遭到破坏。为了使世界变得更美好,保护动物吧!
